3月4日,国家医保局官网就“部分医院为了提高病床周转率而规定患者15天必须出院等问题”一事做出回复,其中指出,国家医保局和各级医保部门对参保患者住院天数无限制性政策,享受医保待遇也与患者住院天数没有关系。
按照国家医保局的回复,无论患者的住院天数累计为几天,理论上,均可按照医保规定报销相关费用。也就是,国家医保局否认了有“患者15天必须出院”这个说法。
上海市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金春林在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表示,当前之所以出现“只能住院15天”这一类说法,是因为在医疗机构的绩效考核等考核评估时,要对平均住院天数、病床周转率、均次费用进行考核,通俗理解就是,住得时间越长,越不利于这三个指标的考核,所以要缩短住院时间。但这一类指标,它可能与病人的实际治疗需求存在矛盾,因此后续要对疾病进行分类,不同疾病的住院天数是不一样的,不能按照同一标准进行考核。这实际也在指向国内正在推进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和基于大数据的按病种分值(DIP)付费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