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不再全面取缔“路边摊”,新规9月1日起实施

5月4日消息,近日,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号令经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今年9月1日…

5月4日消息,近日,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号令经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条例允许街道办事处按照方便群众、合理布局、有序监管的原则,指定商贩经营场所。 “路边摊”可不是随便放过的。《条例》规定,商贩经营场所划定的具体办法,由区人民政府会同市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制定。在指定地点以外摆摊,拒不改正的,由市、区城管、综合执法部门按照占用面积处以每平方米1000元的罚款;非法活动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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